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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公知性鉴定

非公知性鉴定的委托流程

非公知性鉴定是商业秘密鉴定中的一个重要环节,用于确定某项信息是否属于不为公众所知悉的秘密。以下是根据搜索结果整理的非公知性鉴定的委托流程:

1. 准备鉴定材料

首先,鉴定委托方需要准备鉴定材料。这些材料必须是通过合法途径获取的,以确保鉴定意见的可靠性。如果鉴定材料的来源或提取过程不合法,可能会影响鉴定意见的采信。

2. 审核与委托

鉴定机构在收到委托后,会对鉴定材料进行审核,确认其符合要求后才会接受委托。随后,鉴定机构会与鉴定委托方签订鉴定委托协议,并依据协议收取鉴定费用。协议中通常会约定鉴定费用、鉴定期限、鉴定事项等内容。

3. 组织鉴定团队

鉴定机构在接受委托后,会根据鉴定事项所涉及的技术背景,确定两名或两名以上的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人。如果涉及的技术属于细分领域,还会邀请该领域的专家作为咨询专家。

4. 委托查新机构

由于非公知性鉴定需要通过查新检索来确定信息的非公知性,因此鉴定机构会委托有专业资质的查新机构进行查新检索,并出具查新报告。查新报告应明确查询的时间截点。

5. 专业论证

在收到查新报告后,司法鉴定机构会组织司法鉴定人和咨询专家进行专业论证。论证的内容主要围绕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解释,判断信息是否属于不为公众所知悉的秘密。

6. 形成鉴定意见

根据论证过程中各方的意见,司法鉴定人会形成鉴定意见初稿,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最终的鉴定意见书。这个过程可能需要多次反复进行,直到达成一致意见。

7. 使用鉴定结果

最后,鉴定结果会被用于证明事实、确定责任、裁决争议等司法活动中。需要注意的是,法院通常不采信当事人单方委托的非公知性鉴定,因此建议委托方最好是公安局或者法院。